培训实况报道——新入行中介培训班之“房地产中介法律基础知识”( 总六十四期/2018年第三十三期)
11月20日下午,协会法务组专员林嘉敏与经纪人分享“房地产中介法律基础知识”。本次公开培训课程在协会多媒体室举办,共有27名经纪人参加。
▲讲师:林嘉敏
林嘉敏法务专员与经纪人分享了居间服务的基本法律知识、房地产中介的权利与义务、居间的基本行政法规知识、违反法律法规所承担的责任及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培训现场
本次课程精彩内容摘要:
1、房地产中介的法定义务主要有以下四点:
(1)公示义务;
(2)审核义务;
(3)告知义务;
(4)促成合同义务。
2、六项中介阳光服务承诺包括:
(1)交易不成,不收中介服务费;
(2)全渠道发布真实房源信息;
(3)交易公开透明,不吃差价,不乱收费、不强制服务,规范开具发票;
(4)不制作“阴阳合同”;
(5)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6)不聘用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从业人员。
3、房地产中介促成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注意审核业主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注意审核买家的购房资格;
(3)注意审核房屋是否存在限制转移情况;
(4)注意买卖双方的特殊约定是否有写入合同,特殊约定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纪人记录课程要点
电话回访学员对课程反馈:
1、铭置地产-吴雪云:
本次培训效果不错,本人最感兴趣的部分是与交易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课程结束后会花费一些时间进行知识点梳理,帮助自己更好的理解课程内容。
2、力强地产-杨春淳:
本次课程所讲授的法律知识对工作上有帮助,培训后挺受益的,讲师会讲到平时工作中常见的难题,并给予解决方法。讲师的培训手法合适,内容讲得挺详细的。
3、粤盛地产-叶茜:
本次课程不错,课程中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的内容对经纪人的日常工作非常有帮助,受益匪浅!
【温馨提示】:各会员单位如有意参加此培训课程,可拨打电话:(020)66676400-3,13332876414咨询报名,另外也可以扫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进行预报名。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