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品牌信用评分评级规则》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7 14:18:21.0
各会员单位、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上年以来,我市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品牌(或商标)进行经营,协会在开展消费者交易纠纷调处工作中发现,有较多消费者对中介机构公司名与其对外营业时使用的品牌名不一致的情况难以理解。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体系,方便消费者更直观充分地了解各房地产中介服务品牌的信用评价状况。协会根据会员建议,制定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品牌信用评分评级规则》,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现正式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