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直播实况】“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机制及使用方法
为引导我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杜绝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保障行业持续稳定地健康发展,经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理事会审议决定,于2012年3月正式实施《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严重失信经纪人名单”管理办法》。2015年10月,为贴合行业自律管理需要,协会结合《“严重失信经纪人名单”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等,将该办法修订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管理办法》。
为帮助广大中介同行更好地了解查询和上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方式方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务专员林嘉敏于2022年8月11日下午,在“房天下”直播平台开展1场《“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机制及使用方法》主题讲座。 本次直播课堂历时30分钟。
协会法务专员 林嘉敏
本次主题讲座分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解读、介绍五地“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互认机制、“行业不良行为”名单的使用方法等三个部分。
林嘉敏表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中介从业人员。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是指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汇总,其发布方式分为社会公开和行业公开。为切实有效落实该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协会在会员服务中心系统中推出了“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栏目。该栏目包含两大功能:一是查询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功能;二是中介机构举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功能。她详细介绍了这两个功能的使用方法,并提醒中介机构,在举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时,应对发布的不良行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以将从业人员列入行业不良行为人员名单相胁迫而获取不当利益,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协会在2018年5月起与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四地协会共同发起“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互认机制,对各地不良信息实现共享,并不定期互相通报信息,实现对五地行业不良人员的联合惩戒。被纳入五地协会联合惩戒的机构/人员名单,将依据各地协会制定相关规定,在五地联合进行禁业限制、公示、行业自律惩戒等处理。
协会今后还将充分结合广大中介同行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在线直播活动,欢迎广大中介同行持续关注。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