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实况报道——新入行中介培训班之“房地产中介法律基础知识”(总五十四期/2018年第二十三期)
8月21日下午,协会法务组专员林嘉敏与经纪人分享“房地产中介法律基础知识”。本次公开培训课程在协会多媒体室举办,共有38名经纪人参加。
▲讲师:林嘉敏
林嘉敏法务专员与经纪人分享了居间服务的基本法律知识、房地产中介的权利与义务、居间的基本行政法规知识、违反法律法规所承担的责任及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培训现场
本次课程精彩内容摘要: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提供房屋交易服务时,应当依法查验以下事项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1)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2)房屋租赁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查询结果;
(3)出售、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对房屋的处分权;
(4)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和权限;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当事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2、如在促成交易前,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查验、告知等义务的,根据《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执业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并处吊销地产中介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提请原注册机构取消注册。
3、房地产中介促成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注意审核业主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注意审核买家的购房资格;
(3)注意审核房屋是否存在限制转移情况;
(4)注意买卖双方的特殊约定是否有写入合同,特殊约定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纪人记录课程要点
电话回访学员对课程反馈:
1、鑫凯地产-李少齐:
讲师帮助我们了解到关于合同的法律知识,对实际工作很有帮助。
2、有一家地产-陈茂强:
学习到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学习到经纪人的行为受法律约束,工作中一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3、景天地产-黄伟潘:
课程内容比较实用,通过案例分析教会我们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
【温馨提示】:各会员单位如有意参加此培训课程,可拨打电话:(020)66676400-3,13332876414咨询报名,另外也可以扫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进行预报名。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