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督促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协会自2019年1月发布实施《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业务水平认证管理办法》。现根据《办法》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开展经纪人业务水平认证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完成情况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4月30日
二、检查要求
(一)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考试方式取得《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水平证书》(下称:《水平证书》)的持证人员,须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24个学分;
(二)2023年5月取得《水平证书》的,当年按12个学分的标准执行,次月取得《水平证书》的,按每月递减1个学分计算;
(三)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考试方式取得《水平证书》的持证人员,可不用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年度检查;
(四)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持原资格证(或执业证)换发方式取得《水平证书》的持证人员,须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24个学分。
(五)2023年4月30日前,未完成上年度24个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并逾期年检,则自5月1日起,每月需增加2个学分,最多增加12个学分。
持证人员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需持《水平证书》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业务水平认证继续教育年检申请表》到协会窗口办理年检手续(地址:越华路2号二楼)。
三、 继续教育学分的获取和查询方式
(一)取得继续教育学分方式
1、 通过协会网络教育培训系统进行学习(仅限协会个人会员);
2、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培训、会议或集体活动;
3、参加经协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4、参加经协会认可的企业内部培训;
5、 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房地产专业文章,或在协会内部刊物、网站、微信等发表房地产专业文章。
(二)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方式
持证人员可通过登录协会网站(www.gzrea.org.cn)会员中心,进行查询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
四、 继续教育学分减免情形
为鼓励持证人员规范执业,诚实守信,凡协会个人会员且年度信用评分在80分以上的持证人员,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获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减免。
(一) 连续执业满8年以上,当年需修满12学分即可;
(二) 连续执业满10年以上,当年需修满6学分即可;
(三) 连续执业15年以上或年龄55周岁以上且连续执业满2年,当年可全免继续教育学分。
注:如持证人未按时年检,视为放弃减免学分的权益,不可享受继续教育学分减免。
五、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2号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8:30-12:00;14:00-17:3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二) 联系人: 刘小姐、余小姐 66676400-1/2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