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从业人员刘承洪给予信用扣分的公示
2020-11-05 16:49:48.0
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刘承洪(身份证号码:4501021976****101X,信用信息卡号:无)因存在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违规行为,被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穗房监管法〔2020〕70号)。
今协会根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管理办法》,依照不良行为评分指标第15条:“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对该人员给予扣减信用分20分。此次信用扣分后,该人员信用评分为50分,信用等级为失信。(注:信用评分低于70分,信用等级为预警;信用评分低于60分,信用等级为失信)
望广大会员同行,遵纪守法,规范执业。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王俊轩、林嘉敏;联系电话:66670477)